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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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五一、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

2024年04月24日 16:07 


各二级单位:

2024年“五一”劳动节和端午节假期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,进一步正风肃纪、严明纪律,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学校纪委重申并提醒全体教职员工要自觉做到“八个严禁”:

1.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或违规收受有价证券、提货券、购物卡(含电子预付卡、电子礼券、微信红包等)、礼品礼金、土特产;

2.坚决禁止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、违规使用单位租用车辆等问题;

3.坚决禁止接受管理服务对象(包括下属、学生等)宴请、旅游、娱乐等活动安排;

4.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;

5.坚决禁止借考察、学习培训、会议、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“借道”旅游,并将有关花费纳入公款报销等问题;

6.坚决禁止利用婚丧嫁娶、乔迁履新等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;

7.坚决禁止值班带班期间出现迟到、早退及脱岗等;

8.坚决禁止出现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。

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当前集中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,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,重点要求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工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,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,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。

学院纪委将积极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,畅通群众监督渠道,紧盯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可能发生的突出问题,坚持严字当头、寸步不让,对节日期间发现的违反廉洁纪律问题,及时予以公开曝光,并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。

举报电话:0533-6821189

举报邮箱:sdqgzyxyjw@zb.shandong.cn

中共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24年4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