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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党委巡察公告

2025年04月30日 10:35 
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《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等相关规定,按照《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党委2025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学校党委巡察组将于20255月上旬至6中旬开展巡察。现公告如下:

巡察对象:继续教育学院、国际合作交流中心、合作发展办公室、部分系院及重点合作单位。

巡察内容:

(一)继续教育领域。包括成人教育、社会培训、职业技能鉴定等项目的管理、经费使用及质量保障等。在制度执行方面,是否建立规范的非学历教育、职业技能培训等管理制度;是否存在违规招生、虚假宣传等问题。在经费管理方面,培训收费是否合规,收支是否纳入学校统一管理,是否存在私设“小金库”等问题。在质量保障方面,课程设置是否科学,师资配备是否合理,培训效果评估是否到位。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,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、违规发放劳务费或补贴等行为。

(二)校企合作领域。包括产教融合项目、产业学院建设、实习实训基地管理、合作协议履行情况等。在合作规范性方面,合作协议签订是否合法合规,权利义务是否明确,合作项目是否符合学校发展规划。在资源利用方面,校企共建实训基地、产业学院等是否有效运行,设备使用率及共享机制是否合理。在利益分配方面,合作收益是否公开透明,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侵占学校资源问题。在成果转化方面,产教融合成果是否服务教学,是否形成可推广的校企合作模式。

(三)国际合作领域。包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、留学生管理、外籍教师聘用、国际交流经费使用等。确保政策落地方面,国际合作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教育对外开放政策及外事管理规定,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或偏离办学方向问题。在项目管理方面,国际合作协议审批、项目管理、经费使用等环节是否规范。防范重大风险方面,重点排查意识形态、涉外安全、廉政建设等领域是否存在隐患。在成果管理方面,评估国际合作项目在人才培养、资源引进、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成效。

巡察组受理监督举报方式:

监督举报电话:0533-6821189

电子邮箱:sdqgzyxyjw@zb.shandong.cn

电话受理时间:工作日8:0017:00

信访受理截止时间:202566

举报箱(纪委信箱):笃学楼(第三教学楼)一楼门厅

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,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与巡察内容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。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,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。欢迎广大党员、干部、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,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,鼓励实名举报。

特此公告。


中共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  

2025430日